澳门立法会议员对新中介人条例草案中的措辞和押金条款提出质疑
澳门立法会 (AL) 的常务委员会目前正在评估一项新的法案草案,该草案将规范中介人、分代理和“卫星赌场”管理实体,该法案的措辞可能允许非居民中介人合作者。
该立法于 3 月 31 日首次公布,被称为“在赌场经营机会游戏的规定”。如果获得通过,它将取代 2002 年现行管理博彩中介人(通常称为中介人)的许可和活动的行政法规,并将其转变为新法律。
该法案草案提出了一些要求。为取得牌照,博彩推广公司须持有不少于澳门币1000万元(合120万美元)的社会资本。此外,该公司的多数股权必须由澳门居民持有,并且该实体不得持有任何与博彩相关的未偿债务。
但该立法还提出了对中介人的要求。这个群体几乎不受之前的立法监管,主要由与澳门中介合作引进球员的人组成,之前没有获得该市政府的许可。